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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红旗不倒 外面彩旗飘飘】【转】
匿名用户
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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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世上有一种药,能够治疗我的病,我非但不会感激,而且还会很愤怒,你们不要以为我是疯了,得了失心疯,才会有病不治,有药不吃,原因无它,我得的是喜新不厌旧,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种病。对于同一个女人,我会很快地厌倦,就如我现在的老婆,我很爱她,但是我就是很厌倦跟她做爱,一点激情也没有,就象左手握右手一样,我现在明白为什么李世民连他哥哥的女人也要了,也明白了皇帝为什么一定要有这么多女人了。

  爱是上天造成的错误,而喜欢新鲜的女人却是我造成的错误。我喜欢娇小的女孩,近来却渐渐有点改变,因为对于女人,不在于对方有多美,而在于对方有多新鲜,就如吃甜点一样,你总是被其新鲜所吸引,如果每天你只能吃同一甜点,连吃一年,就算味如甘髓你也会呕吐不已,但世上偏有一种东西,你却天天喝它,却不会厌倦,而且还会越来越喜欢,它到底是什么?就是被曹操称之为杜康的小酒。

  今天我又在酒吧喝酒,酒的味道只有在酒吧才会喝出来,就象女人只有在偷情晨才更有味道。我爱酒甚过爱女人,因为同一个女人过一段时间就会令人厌倦,但酒不会,所以,我总是每天都喝酒,但对于女人我却不会每天都找。女人总是很有趣,在还没有赢得男人的心前,不阻止甚至还亲自买酒给男人喝,一旦登堂入室,马上就会祭出喝酒伤身的法宝,想要夺取控制权,而对于这样的女人,在没厌倦前我乐于被控制,但厌倦后我只能消失,除了消失我还能做什么?

  这次,我喝酒是为什么呢?是我没厌倦对方而对方厌倦了我,对方玩了失踪,原来女人跟男人一样,也会厌倦,也会逃离,从这次的教训中我顿悟了,要在女人厌倦你之前厌倦她,这样你才不会有受挫的感,所以我继续在这喝酒。当我同情自己的时候,也顺带同情一下以前被我厌倦的女人。当我喝完第三杯红酒的时候,我对自己说,不要再去想什么厌倦不厌倦的事,上床归上床,喝酒归喝酒,想那些破事干嘛?

  这夜是个不错的夜,酒吧里人满,空虚的人到处都有,酒吧里特别多。不管是厌倦了什么,是女人厌倦男人也好,是男人厌倦女人也好,都可以在酒吧里猎到自己想要的目标。一个女人,大概是喝了点酒,在台上嚎叫,我无聊地盯着她看,却看到了她眼里的痛苦,一个痛苦的女人,在嚎叫欢乐的歌曲,。我想,这真有趣,来酒吧的人都是寂寞的,但寂寞的人却非要唱欢乐的歌,就有点装B了,我想在家装也就算了,在酒吧有什么好掩饰的。

  不管我从来不同情别人的痛苦,痛苦对我来说,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我时常对自己说,别人痛苦干我什么事。所以,我毫不同情,甚至诅咒那痛苦的人是太监,我总是说,太监才痛苦呢,所以我不做太监,我不能痛苦。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喝酒的原因。酒不令你厌倦,而女人会。于是我爱酒甚过爱女人。

  那个女人再次嚎叫的时候,我稍稍鼓了鼓掌,那掌声象鸟儿翅膀的振动,稀少而无声。我很不满意自己那没有热度的掌声,就象虚伪的妓女脸上的假笑一样令人厌恶,但那个女人显然不这样想,因为,唯一的我的微弱的掌声,被一个很需要安慰的女人听到了,那是一种多么深的恩德呀。就象你半夜车子抛了锚,在呼救了一百辆汽车都不理你呼啸而过,在你绝望的时候,却有一辆车主动停下来,而且下来的还是个美女,你能不感激涕零吗?这女人看来就是把我当成了那第一百零一辆汽车。

  说实话,她嚎叫的声音并不优美,所以没有人鼓掌也是情理之中,就象一个长像普通,打扮又不入时的女人,是没有回头率一样,偶尔有一人表示出兴趣,频频回头行注目礼的话,那女人怎能不感到无比的礼遇并且对他大表好感?同样的道理 ,基于这样的原因,这女人嚎完后,就在我的面前坐下了。非要请我喝一杯。说实话,我对她没有兴趣,不是因为她不漂亮,而是对方并不是我的菜,但因为陌生人之间总是会虚伪加保持礼仪,很是保持了绅士风度一番,也就接受了她的酒。

  喝完她的一杯扎啤,我们的气氛就融洽的象朋友一样了,因为我发觉,这个女人很豪气,很善饮,一个爱喝酒的人总是喜欢对方也能喝酒,就象一个喜欢去风月场所的男人也总是愿意对跟有同此爱好的人做朋友一样,喝酒的人交朋友不分男女,只看对方酒量如何,酒品咋样,看她立饮扎啤的豪起,如长虹贯日,一干而净,喝酒我只喜欢跟干脆的人喝,那些叽叽歪歪,不豪爽的人是我最恨的,那样不叫喝酒,而叫暴殄珍贵的酒,她的豪气,我心里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分,连灌了几杯扎啤,我们的关系熟的就象几十年的老朋友一样,毫无顾忌。

  酒吧里,我们不知喝了多么罐啤酒,也不知过了多么时间,就这样,一直笑着,一直说着。 以我天生的酒量,也感觉有点头眩了,我猜她应该也是差不多了,要不,怎么话多的象个长舌妇,脸红的象浸在胭脂中的鸡蛋,在离开酒吧的时候,我们是互相扶着墙出来的,扶到车子旁边的时候,我用遥控打开车子,把她塞进了车座。

  我自做主张,没有问过她的意见 ,就把她弄到了我自己在外面的一个房间里,那是我用来猎食盛宴的场所,称之为世外桃源,那是我在看了废都之后弄出来的一个念头,想想庄之蝶就是在求缺屋把一个一个女人弄上床的,想想就兴奋。那屋子是个风景很美的小区里的一个房间,非常的方便,也非常地幽静。打开窗子,外面就是美丽的飞云江。

  进入小区的时候,保安朝我暧昧的笑笑,因为我带不同的女人回来,他们都已经司空见惯了。可以说,我跟他们混得相当熟了。有时候我会送条烟给他们,因为我觉得,跟他们打好关系是有好处的,虽然我不知道能有什么好处,但跟保安搞好关系总比搞坏关系要好,你说呢?我打开房门,打开壁灯,房间里立马充满了温馨的桔黄色。

  两个人,没有再多的语言,彼此就靠近了。等完事后,她光着身子,靠在我的怀里,她的手抚摸我的胸膛,我抱住她,手搂在她腰,点上了一根烟。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彼此都不说话,只有那温暖的肉体互相温暖着。真好。

  她是个有老公的女人,而我也是个有老婆的男人,她的原因跟我一样,跟同一个男人做爱7年,用同一个姿式,同一张床,同一个环境。连续了七年,想想都令人毛骨悚然。为什么监狱里这么恐怖,因为你要长年累月地面对同一堵墙,一天两天可以,七年,你不疯谁疯,你不厌倦谁厌倦?所以,对于达摩的十年面壁而不疯,我们只能表示长久的膜拜了。这个女人没疯,但是出轨了。